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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日,两高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刑法》之后,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此解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渎职行为规定了“六宗罪”。其中指出“对于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依法予以处理的;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的”,将依法定罪处罚。而此案的发生,让我们能思考些什么——
2007年8月6日,记者接到举报称,山西省兴县魏家滩镇一铝矿于2007年7月22日下午5时许被山洪淹没,当时在场作业的一号井里的焦丑孩、焦侯屁、杨双权三名矿工被淹井下,生死未卜。矿主已逃跑。记者随即前往兴县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2007年8月7日下午3点,记者由省城太原出发,赶到该矿的出事井口时已是晚上8点。周围看不到一点灯光,更无警车及救护车停放。据举报人介绍说:“这是因为此矿为黑矿,所以暂时还未惊动有关部门,而是矿主难顶家属的压力,在暗箱操作,挖出尸体后,私了作罢。”记者走近坑口只见到处堆积着挖出的淤泥,阵阵发臭的气味扑鼻而来,已看不到一个在场的工人。顺着井口往里看去,已是汪洋一片,看不到尽头。记者随即查看了周围几个巷洞,业已被山洪掩埋填塞。怎敢想象,在这深不见底的被洪水淤泥填埋的井下,三名矿工何以生还?他们的生命还能坚持?

9日上午9点45分,记者一行到达位于兴县城南的灵舟殡仪馆。只见馆内已聚集多人,见记者进来,其中一人情绪非常激动,紧紧握住记者的手哽咽道:“你们可来了,我们可把你们盼来了,这个地方太黑暗了,我们死了人了也不敢吭气。”随即将记者带到一辆皮卡车旁介绍说:“这是我的小舅子焦侯屁,今天上午挖出来的,已经放在这儿一个多小时了,由于魏家滩镇政府还没有人出面买单,所以殡仪馆不给做尸体的清洗,只能在太阳底下暴晒,使其更严重的腐败变质。”随后他又带领记者到达殡仪馆的一个停尸室里,揭开冷藏棺木上的一层棉被,提示说:“这个也是我的小舅子焦丑孩,是昨天上午挖出来的,已清洗入殓。”记者随即拍了照片,只见尸体已被冷冻,面容焦黑,面目狰狞。但记者不解问道:“为何死者入殓,要由政府买单?”在场的五六个家属同时回应:“这个矿就是政府官员参与开办的,所以出事当天我们就找他们要人。”话音刚落,一辆黑色的桑塔纳轿车停在殡仪馆门口,下来三人,家属给记者介绍说:“他们分别是魏家滩镇孙副书记、贾副书记和国土资源局的彭局长。”当记者就此事件准备采访贾书记时,贾书记表示,他是管后勤的,今天只是代表(镇)政府前来给殡仪馆结账的,具体事件不归他管,话后便火速离开现场。在记者就此事为何由政府买单这一蹊跷之举,采访孙书记和彭局时,二位表示拒绝采访,必须要由该县宣传部门的领导带领记者才可以采访他们。记者只好在殡仪馆内电话联系了兴县宣传部雷跃峰(音)部长请求帮忙,由于雷部长在太原,记者只好根据雷部长的安排联系宣传部刘俊平副部长,由他协助记者的采访工作。
9日下午3点30分,记者一行在宣传部刘俊平副部长和新闻办王奋勤主任的协助下,来到魏家滩镇镇政府,温东迎书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温书记,请您介绍一下魏家滩镇目前私开铝矿的现状?”
温书记(以下简称温):“不了解多少,全镇辖区应该有6-7个吧,孙轶在分管,我不清楚具体事情。”
记者:“7月22日下午5点左右发生的这起矿难,事隔多日,您能否给我们介绍现在的救援情况?”
温:“已由镇政府抽调两个书记配合国土部门挖掘尸体,详细的(情况)我不知道。”
记者:“该事故矿可否有相关开矿手续?”
温:“没有,兴县所有的铝矿都为黑矿,就没有手续。”
记者:“该矿出事时,是否正在生产当中?”
温:“应该不是吧,我没有作调查,具体情况的由公安部门解释,据说(死者)是去避雨,家属在23号报案说,他们家的人丢了,被水冲走了,让政府帮助去找。”
记者:“家属怎么知道他们的家人是在那个矿里避雨呢?并直接带领政府到他们指定的矿上去救援呢?”
温:……(面无表情,不予以回答)
记者:“你们当地政府对黑矿有何打击措施?”
温:“对于私采滥挖,我们是监管单位,国土部门才是主管单位,得由人家说了算,不过前几天我们下文以偷盗国家资源要求其停产了。但是7月20日左右,县政府作决定,要求封堵非法煤矿,而铝矿只是责令停产,还没有要求封堵。”
记者:“非法矿主的炸药来源你可否查过?”
温:“炸药得由公安局去查,我们不管这个。”
记者:“据死者家属介绍,出事后在镇政府大院国土局领导和家属谈过赔偿问题,你可否知情?”
温:“我不知道,听说当时出事后,矿主已潜逃,后被公安局抓回已刑拘。他们谈赔偿我没有参与。”
在对温书记采访前记者已经从死者焦丑孩身上获取了当天在岗时的工牌,出一车矿石,就能领到一个工牌,工资就以工牌结算,一车为1.25吨,每吨40元,一个牌就是50元,当时死者身上装的当天的工牌为12个。出事井口为1号井,其余三个井当天未作业。死者杨双全在出事前曾向矿主关建平预支取工资1000元。记者也在夜班工人幸存者身上获取前一天上班时领到的四枚工牌,此人为死者杨双全的亲弟弟杨挨全。对于温书记回答的遇难理由,记者感觉难以理解。
下午5点45分,当记者要求采访此次事故的全权负责人魏家滩镇副书记孙轶时,温书记表示他可以联系。约1小时后,我们见到了上午在殡仪馆签单的孙书记。就此次事故,他告知记者:“此矿为黑矿,无任何手续,四月份开始生产,矿主已被公安部门缉拿,现在由镇政府和国土局负责挖掘尸体,公安部门没有到现场取证,(这起)事故镇政府没有向上级部门上报,(也)不知道怎么报,往哪儿报,镇政府承担挖掘和殡仪馆放置的全部费用,至于该黑矿的监管、查处、事故后期赔偿应该由国土所出面解释。”
6点10分,记者通过该镇政府联系魏家滩镇国土所的相关负责人,约半小时后温书记给记者回话:“现在联系不上”。正巧当记者准备离开镇政府时,在政府门口见到了完成挖掘任务正在等着领工资的十几位民工,在与民工的交谈中得知,他们十几人共挖掘了9天,在8月8日上午,挖到60米深处时,发现了第一具尸体,死者为焦丑孩,经过近半个月的洪水腐蚀,死者皮肤基本脱落,身体的肌肉也已腐败变质,面目全非,家属通过当天下矿干活时所穿的衣服才辨认出来。由于这三人同处于一个工作面,距离较近,紧接着9号上午和下午焦侯屁、杨双全也被一并挖出。政府给的工钱是挖一米800元,共60米,9天的工资就是48000元。当记者准备离开时,正巧见到了该县国土局行政执法大队长彭英泽(音),在记者准备采访他时,彭队长快步回到车上并说:“检察院在查我,来不及接受采访,回县里再说。”
8月10日上午9点45分,记者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王永济的协助下,在其办公室见到了该县国土资源局张玉儿局长,张局长的情绪有些激动,记者问:此次事故,国土部门是否向上级部门上报和监管问题时?张局长拍案道:“我们挖了十几天,花了十几万,我们图个啥,我们不管上报,公安局在调查,上报是他们的事儿。这个矿在4月份开了以后,我们处理过两次,其中有一次罚款3000元,没有封堵坑口。”随后又说:“这次事故,我作为局长表示,国土局没有责任。”说完起身离去。
8月10日下午3点,记者在死亡家属的陪同下再一次来到了出事的井口。现场已被国土资源局于中午12点左右掩埋,而在掩埋时,公安部门既没有配合,也没有在现场取证,事故现场被彻底消毁。在返回县城的路上,家属告知记者,关矿长在招工当天和接送矿工时,一直动用警车,不知道跟公安局是什么关系。这位死者家属还告诉记者,矿工在矿里所使用的炸药全部是由警车护送,公安局、镇政府、国土局都有“关系”,后台比较硬。周围的黑口子(指无证黑矿)都关了,这个口子照样可以干,所以矿工们才愿意在这个矿干下去,不至于今天开工明天被关,后天又要另找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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