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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信息报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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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峰洲——               
        一次维权的艰苦尝试

       本报记者 冯河山 文/图
     
2007年06月22日   来源:今日信息报
                                                                                               
 

    山东省广饶县广饶镇的三村五村,地处广饶县的旧城和新城之间,属于典型的“黄金”地段。这里的百姓也依此相住而安居乐业。然而,2007年5月16日当地政府的一纸拆迁通知,打碎了村民们赖以生活的希冀和梦想。法律,似乎成了这些百姓可用的“武器”,但是在当地政府施来的各种压力面前,他们才感到了法律在自己手中的“脆弱”。懂法的成了“刁民”,不懂者房已被拆。但是,仍有极少数的当地村民依“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与当地政府部门的此次拆迁展开了“对抗”,张峰洲便是其中一个典型“代表”。

    2007年5月22日下午,一沓举报山东省广饶县政府非法拆迁的材料转到了记者手中。举报人张峰洲就在北京。
    23日上午,记者在办公室约见了来自山东广饶县广饶镇五村村民张峰洲。
    从村民“代表”到缉拿对象
    记者见到张峰洲时,他略带发红的双眼,难以掩饰满脸的疲惫,但说话时声调很高,中气很足。他说他现在已经是县里的“通缉犯”了。
    据张峰洲介绍,4月17日下午,由广饶县司法部门主持,县房管局、广饶镇政府、委托拆迁人及广饶县人大、政协各1人和被拆迁人代表(约50人其中五村15人,三村20多人),在广饶镇教委会议室召开了“广饶镇三村、五村拆迁改造行政许可听证会”。张峰洲作为被拆迁人代表参加了此次听证会,但听证会现场争论较为激烈,争论的焦点为:一是房管局工作人员称这次拆迁的拆迁人是广饶镇人民政府。二是拆迁后的土地用于“广饶县疾病防控中心”、“广饶县会展中心”、“广饶县第二实验幼儿园扩建”和“广饶县青少年文体中心”四个项目。但是具体的地址尚不确定。三是存款(拆迁费用)证明系“广饶县农行营业部证明”。至2007年4月12日,广饶县财政局存入资金两亿七千一百五十万元。
    房管局等与会人员认为拆迁人所提供的证据及相关手续合理、合法,应予讨论,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张峰洲则认为,“一、拆迁所涉及土地全部属于集体所有土地,此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工作,必须先经国家批准,村民会议通过及公告张贴。这次拆迁人并没有办理该项手续。二、拆迁出来的土地及拆迁红线图所画出来的土地总面积达700余亩。筹建这四个项目显然是不合实际的,且这四个项目的所有人及筹建人均为广饶县人民政府,这显然与广饶镇政府作为拆迁人是不符的。三、既然广饶镇政府作为拆迁人开展工作,资金证明就应该是广饶镇人民政府的。而广饶县财政局的资金证明又与广饶镇有什么关系呢?四、这次拆迁工作的委托拆迁单位是广饶县城镇拆迁服务中心。表面上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而实际是广饶县房管局的下属企业。(该中心负责人孙建军系广饶县房管局拆迁工作办公室主任,是房管局正式编制)”
    “因为当时听证会主持人和政府部门的与会人员对以上几点争议无法给出明确、圆满的答复,听证会也就不欢而散。”张峰洲说。
    4月19日上午9时,在广饶县宾馆二楼会议室,广饶县政府召开了“三村、五村拆迁改造动员大会”。县各机关局委、乡镇、文教、卫生各系统主要负责人到场,县长田和友作了动员报告。会议现场由广饶县电视台做了现场直播。同日下午,广饶县房管局及广饶镇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到五村进行了座谈,主要内容是对拆迁房屋确定评估机构一事。张峰洲说,“当时我提出了疑问,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现在‘许可证’未发,还没有合法的拆迁人,评估机构如何确定?如何评估等几个问题,他们都未能作出合理的答复和解释,结果仍是不欢而散。”
    4月22日下午,张峰洲突然被广饶县法院拘押并裁定拘留15天。
    5月1日,张峰洲被解除拘押,提前几天释放回家。
    回家后的张峰洲才知道,此时的全村大部分已完成了拆迁评估(入户)工作。5月12日,“房屋拆迁公告”和“拆迁许可证”才正式张贴。
    5月14日,张峰洲由广饶县出发,到北京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联系准备起诉广饶县政府的此次拆迁行为。当天晚上,张峰洲从电话中得知,广饶县城全城“封锁”,司法部门开始缉拿张峰洲。
    “此次拆迁,全民请愿,极有个别,从中捣乱”?
     让张峰洲最担心的是自己年近7旬的父亲。父亲有脑血管病,受不得惊吓,而县法院的警车又整天在家门口呆着不走。张说这正是他心中的一个“痛”
     5月25日,本报以公函形式电传至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政府县长田和友和广饶县房管局的有关负责同志,询问此次拆迁的有关核心问题内容。
     5月28日,一位自称姓张是广饶县房管局的党组书记和另一称姓赵是房管局下属一公司领导的来到本报约见了记者。这位张书记声称是受县里领导的委托就《今日信息报》在此次函件中所提出的问题,向记者汇报一下。而张书记只是按照该“回复”内容向记者读述了一遍,之外便没再谈其它有关此次拆迁的话题。至于张峰洲,张书记认为“此人凭着懂一些法律,就以为自己了不起,品德有问题。”
     记者问张书记,张峰洲家门口的警车是怎么回事?张书记说,那是张峰洲多年前的一起经济官司,所以法院找他,其间,张书记还一再声称,此次拆迁,是当地群众主动申请要求政府这样做的,并主动申请签字的,只有极少数像张峰洲这样的人,从中捣乱和政府对着干的。”并希望记者能随其一同前往到广饶“走一走,看一看”。并一再表示记者只要愿意到广饶,“可派专车来接记者”。记者婉拒了张书记的要求。


    除了本报函件中提出的国家主管部门对广饶县四个项目的核准批复文件没能提供外,张书记所带的“回复”上对提出的其它问题,都给了“相应”的解释。“回复”中写道,“此次共需搬迁562户,拆迁房屋总建筑面在大约13.66万平方米,拆迁总占地面积约373余亩……多数群众提出要求进行拆迁改造。拆迁目的:一是加快城中村改造的需求;二是改善农民居住水平和生活环境的需要;三是实施公益事业建设,为民办事的需要;四是顺民心,会民意集中体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通过举行听证会等方式听取拆迁当事人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依法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第二县直幼儿园,疾病防控中心,青少年文体活动中心,第二实验小学扩建工程等公益事业项目建设……”
    这份“回复”上没有落款单位,更没有广饶县任何有关部门的签章和印鉴,日期为2007年5月27日。
   5月29日,记者赴山东广饶县就此事进行了暗访调查。
    今年55岁的宋建国是广饶县广饶镇的五村村民。当记者到他“家”进行采访时,他97岁的母亲拄着拐杖嘴里不停唠叨着,直把记者往门外赶。“她把你当成是县里的干部了,以为又是来让他们拆房子哩。”其他的一些村民笑着对记者说。村民们说,他们从未曾向县政府和县里任何部门申请过什么“拆迁改造”。房子完全是县政府强行拆的,字是县政府拆迁指挥部的干部们强迫他们签的。“不签不行,开诊所开饭店的让卫生局通知,做生意的让税务局通知,我邻居做了十来年的五金生意,政府为了让他签字,税务局声称“不签就罚他20年的税”。一姓宋的村民如此告诉记者。
    宋建国说,现在在广饶县买套楼房需30多万,而他家的评估补偿价格也是接近这个数目,但是全家四代六口人一套房是根本不够住的,加上家里老人住楼房更不方便了,更愿意住原来的房子。现在的房子是租的,每年租金是3800元,补偿还不知道什么时到能到手。一陈姓村民说,“字也签了,房子也拆了,听说政府来搞的评估只是个‘模拟评估’究竟实际评估的时候能补偿多少还不一定呢!”
中午的阳光很足。


    记者走在广饶县城的红旗路上,稀落的车流,让这条路显得更是宽敞。路两侧三村和五村的民房已被拆成一片废墟,远处的几处民宅没有被拆,依然伫立在那里。有村民告诉记者,南头的第一座便张峰洲家的宅子。记者路过“广饶县拆迁指挥部”的门前时,车辆很多,倒是显出了些许繁华,好几辆警车在不停地晃动着警灯,彰显着它的威严。记者来到张峰洲家的门前,街门朝外锁着,一辆警车随之而至,一下子停在张峰洲家门口的不远处,车上下来两个身着便装的人员,在仔细地打量着记者。“他们把你当成张峰洲了”一随记者前来的当地人说。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5月31日,张峰洲与刚从广饶赶来的几名“代表”,在北京一家饭店就此事召开了一次与多家新闻媒体记者见面会。北京市的一位拆迁问题专家著名律师王才亮先生到会参加,他是张峰洲起诉广饶县房管局“非法发放拆迁许可证”的代理律师。
    有意思的是,王才亮律师曾代理过名扬全国的湖南省的“嘉禾拆迁事件”最终以“书记,县长被撤职,三名副县被处分”而告终。
    在谈到这个问题时,王才亮律师认为“这个案子我看了之后是比较震惊的。自2004年国务院处理嘉禾事件以来,2005年有所反弹,反弹到从山东广饶的这件事情来看,比嘉禾事件更为严重,更厉害,地方政府在没有任何手续任何公告的情况下就施行强制拆迁,这是很可怕的。法律规定,在合法的颁发了拆迁许可证,政府才可以拆迁的,而广饶县政府在没有这些工作的前提下,就开始了大量的拆迁。后来由于在中央电视台等到有关媒体过问下才颁发了许可证。从现在看到的材料来看,这已经是违法了。而广饶县政府,广饶镇政府的此次拆迁是农村的集体土地和个人财产,而这种情况须经国家征收以后,方才可以颁发许可证进行拆迁,从广饶的事情来看,比当年的嘉禾事件严重在什么地方呢?广饶县政府此次集全县之力进行的是一次违规,违法的拆迁”。
    就此事,王才亮律师总结出如下几个观点,一、该拆迁项目的根本问题是在村民集体土地上未被依法征收的前提下进行拆迁发放拆迁许可证等行为,此是违反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的。因此整个拆迁项目是违法的。二、整个项目绝对不是为了老百姓及城市建设的益民工程,而是赤裸裸的一种掠夺行为。三、拆迁改造方式不仅违法,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四、广饶县不许老百姓自己改造,而将其作为调用几乎所有部门工作人员,尤其是部分工作人员要与原单位脱钩来专职推进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推进,此不仅会给广饶县的教育、卫生等民生发展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而且直接对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五、广饶县政府在三村、五村的拆迁,严重的行政干预司法,并导致广饶法院刁难被拆迁者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现象发生。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广饶县政府打着法律的旗号在侵犯公民的宪法权利。
    在现场几名“代表”向记者哭诉了他们在此次拆迁中的遭遇,“我们在没签字的情况下,政府就开始用停电、停水、堵路等办法威胁我们,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家庭家人还被拆迁指挥部的工作组监控着。”
最后,他们说他们不怕,并会坚持到底。
    6月3日,张峰洲再次拨通了记者的电话,他说村里的百姓呼声很高,希望他回去竞选村长。但是他说他暂时还没法回去,法院还没立案,门口的警车还在候着。电话中,张峰洲显得有几分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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